对“强镇扩权”的调查及思考——以浙江省乐清市为例2007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在前几年“强县扩权”的基础上,再推“强镇扩权”,赋予包括乐清市虹桥镇、柳市镇在内的141个省级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再次彰显了浙江的“体制机制优势”
落实好“强镇扩权”的各项政策措施,必将极大地释放基层政府的活力,促进强镇的进一步发展
一、乐清市强镇发展现状改革开放以来,乐清小城镇改革深入开展,农村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
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一批强镇整体实力不断提高,产业特色比较明显,城镇功能逐步增强,有力地带动了周边乡镇的发展
乐清现有柳市、乐成、北白象、虹桥、黄华等五个镇分列温州30强镇第1、6、7、17和28位,据统计,5个强镇占全市乡镇数的16
13%,区域面积占全市的23
95%,常住人口占全市的41
8%,但工业总产值却占全市的76
1%,财政收入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78
8%,经济实力足以比肩内地不少县市
同时,强镇也是产业集群的重要依托
二、强镇发展存在的制约因素然而,就在强镇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计划经济体制沿袭至今的乡镇政府权能已根本无法满足强镇急剧扩大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需要,发展频频遭遇瓶颈,主要是存在五难:一是条块职能分割,难以实现责权统一
强镇名义上是重点镇、中心镇,但在行政管理上与一般乡镇没有太大区别
现在,我市的几个强镇已初具小城市的规模,其承担的城镇管理、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公共管理事务要超过一般乡镇,但人、财、物管理权限不适应
特别是近几年由于强化线上的职能,大部分部门都实行了垂直管理
如虹桥镇现有部门派出机构达20个,乡镇对这些机构无法管理
加上一些部门争权推责,把有些原本应由部门承担的责任层层下压给了乡镇,导致出现“有责任的没法管,有权管的没责任”的现象,从而造成了责权不对称
如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乡镇责任,但乡镇政府对违章企业既不能查封又不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