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如有变动,以现场购买的文件为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DZC1020项目名称:垫江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招标机构:垫江县政府采购中心2010年4月15日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A投标人B招标文件C投标文件D投标文件的递交E开标及评标F授予合同G中标服务费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函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附件三资质审查证明(样式)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设备配置方案第一部分招标邀请2垫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垫江县政府采购办委托,对垫江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项目组织招标采购
特邀请符合该采购项目资质要求的厂商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DZC10202
招标内容A包:照光机壹台,B包:乳腺诊断仪壹台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17时止
投标企业持审查合格的《资质审查证明》到垫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南阳大酒店二楼)购买标书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日期2010年5月12日10:00时止
投标地点垫江县妇幼保健院7
开标日期2010年5月12日10:00时
开标地点垫江县妇幼保健院9
联系方式:垫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尹自力电话:023-74516223垫江县妇幼保健院联系人:余淑梅电话:023-74512326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A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1
1凡具有法人资格,完全提供相关资质、并经审查合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3投标人必须完全提供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资质文件
2.投标委托授权2.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