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
1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一切权力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人民选出人大代表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一、我国人民一、我国人民如何行使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二、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职权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地位:常设机关作用: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学会区别四中职权P561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关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决定权监督权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习近平当选为国家主席,李克强当选国务院总理
任免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三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监督权如何区分人大的职权(步步高核心归纳)四个权力的区分关键是看内容:如果是关系法律的立、废、改、修的决定则是立法权;如果是对国家机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则是决定权;审议通过上年度的工作报告是监督权,下年度计划是否批准属于决定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