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信息服务协议第一条协议双方:甲方:乙方:第二条协议要点甲、乙双方经充足协商,签订此协议
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3
1甲方按乙方规定在指定网站位置公布乙方提供的网上信息内容,详细安排如下:网站名称:位置规格公布时间价格(元/月)实价(元/月)总额(元)付款方式□支票□现金□转帐□电汇□邮汇合计金额(元)¥:付款日期备注大写:备注3
2乙方对其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文字与图片稿件、广告图标及链接)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稿件需乙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最终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交付时请用乙方注明使用的电子邮箱并由负责人签名
4乙方需在公布前2天交付刊登稿件、广告图标(自备广告图标顾客)及链接交给我企业确认
5乙方需要甲方制作广告图标或网页时请在刊登/公布前3天提交制作素材内容(委托我企业制作广告图标顾客)
6乙方须在协议终止日前1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与否继续公布(如继续公布则续签协议)
第四条协议变更律师365乙方如欲中断或变更本协议(包括公布位置、规格、公布时间等)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如变更后协议总金额不小于本协议总额,可将已付费尚未公布使用的时间段按整月折合成金额计入新协议中
(超过15天计一种整月,不不小于15天不计,尤其赠送时间不计)假如是属于服务内容中列明的可替代内容乙方需在更换前2天提前告知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5
1在协议生效期内如属甲方idc机房故障、服务器故障导致乙方内容无法正常显示和访问的,甲方将对故障时间进行合计,并赔偿给乙方同等公布时间
甲方对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所导致乙方信息不能准期公布,不承担责任
2因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期间交付信息内容、信息费及对应的证明文献所导致乙方信息不能准期公布或修改,甲方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