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通信卫星通信服务协议甲方:企业(如下简称甲方)项目联络人:乙方:(如下简称乙方)项目联络人: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足地体现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卫星通信保障事宜,到达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1
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KU波段卫星通信站和卫星通信服务
通过亚洲3亚太V号卫星出口,提供甲方卫星的调制解调器(MODEM)采用双向点对点(A点到B点)的通信方式进行通信
远端速率为上行总带宽不低于2Mbps
二、协议期限协议期限: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向甲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即时生效
三、协议价格及付款方式1
协议价格协议总价:¥元(人民币元整)
其中:卫星站设备费用:¥元(人民币元整)
卫星通信服务费用:¥元(人民币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来5工作日内通过乙方指定的银行向乙方支付协议全款金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四、保密及服务限制条款1
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传播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五、协议变更1
签订本协议所根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签订本协议所根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有关内容,但均应以书面方式确定
任何一方变更告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络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络方式告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出现上市、被收购、分立、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另一方同意出现上述事由的一方可以将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对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