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指导性意见》等安全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及《锦屏水电工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特定本制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所谓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第二章危险源辨识、评估和标识第一条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分为四级:(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特指1-2人死亡或3人及以上重伤)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可能性范畴主要包括以下项目:交通车辆;缆机、门机等大型起重吊装设备;高度10米以上载重0
5吨(载人2人以上)临时提升吊笼;5吨及以上油库(罐);炸药库;爆破作业;1吨以上锅—2炉、压力容器;乙炔瓶、氧气瓶贮存仓库;临江(崖)工棚;高度15米以上、面积10平米以上重型排架、平台、栈桥;大体积模板支撑排架(连续排架面积100m2以上同时跨度10m以上、层高8m以上);大型脚手架(10m以上落地式脚手架,吊篮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等);2m以上深基坑开挖、支护与降水;5米以上土质边坡及15m以上高边坡开挖与支护;大型高处临空施工;大型地下工程开挖与支护;竖井斜井和地质复杂的隧洞施工;拌合楼制冷系统;大型机械设备拆装或维修;发电机组安装;大型管道、闸门安装;泥石流地段施工;汛期水上施工;6千伏以上高电压电气线路;10KV以上变电站、开关站及蜗壳X射线探伤;例如其它可能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所有施工项目应在工程开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