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规范(修订)1
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了规范高处作业分级、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
术语和定义本规范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2
1术语和定义2
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坠落基准面: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环境温度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
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5带电高处作业: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的高处作业
低于表1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表1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电压等级(kV)10以下20~354460~110154220距离(m)1
2高处作业分级2
1高处作业的分级2
1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