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观测规范5
1建筑物沉降观测5
1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2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
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外、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3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用于宾馆等高级建筑物)等型式
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
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
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型式,可按本规程附录C次表C
1条规定执行
4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本规程第3
2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未包括在水准线路上的观测点,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求施测
5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可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1建筑物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