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1
1编制依据1
1《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
4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1
5国务院《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1
6建设部《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1
7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1
8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1
2指导思想根据各地区人口、资源、生态和环境的特点,以维护城市湿地系统生态平衡、保护城市湿地功能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基本出发点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城市湿地在城市建设中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3基本原则1
1遵循与湿地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与国际有关规定相一致;1
2维护城市湿地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对于人为干扰而遭到破坏的城市湿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其恢复与修复工作;1
3坚持城市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应在全面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适度开展科研、科普及游览活动,发挥城市湿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1
4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湿地保护现状,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
4规划目标全面加强城市湿地保护,维护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城市湿地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休闲游乐等方面所具有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有效地遏制城市建设中对湿地的不合理利用现象,保证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第二章基本概念2
1湿地的定义本导则采用《湿地公约》关于湿地的定义,即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静止或流动、淡水、半咸水、咸水体,包括低潮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