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研项目计划管理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实施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对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计划工作的科学管理,确保项目质量,不断提高项目实施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科研工作按照研制合同或项目任务要求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程序作为项目计划管理的依据
本实施程序适用于公司承担的预研、研制、系统集成、标准编制、检测服务及科研手段建设等项目,以及公司自主开发研制的各类项目
第二条职责(一)公司项目管理体系由公司本部、业务机构及事业部的负责科研生产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二)公司项目管理实行一级管理,分层负责
公司科技质量部负责项目计划、进度、经费、质量、标准化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负责项目的任务下达、各部门协调,对项目计划、进度和技术要求等进行检查和考核
负责对所有项目执行状态信息的采集
业务机构及事业部是项目实施的实体
(三)公司分管科研的副总负责项目总体指挥调度,公司总工程师负责项目的总体技术协调和技术把关;业务机构及事业部主管科研的领导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指挥调度,业务机构及事业部项目总师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策划、技术协调和技术把关
(四)公司科技质量部与业务机构及事业部负责科研生产的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计划进度、质量控制情况实施监督与管理
各项目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第三条项目分类按照项目立项背景、作2用意义、技术难度、经费额度等因素,将项目按其重要程度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在项目任务书中予以明确
第四条阶段划分本规定所涉及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实施过程分为:任务下达阶段、研制阶段、鉴定(定型)阶段三个阶段
第二章任务下达阶段第五条下达任务科技质量部根据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或经公司批复后的《科研项目立项申请表》,对合同技术要求、完成形式、完成时间、经费保障和技术保障等方面进行复查,并视该项目的重要程度明确项目管理级别,在《科研项目立项申请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