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宣传学习资料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宣传统战部(新闻中心)特编订《国家宪法日宣传学习资料》,以进一步传播宪法精神,提高师生法律信仰和守法意识
目录: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二、现行宪法:新中国宪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三、宪法基本原则解读四、宪法相关知识解读五、延伸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在纪念现行宪法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为啥国家宪法日定在12月4日》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来源:新华社二、现行宪法:新中国宪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历史会记住这个瞬间: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30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1982年宪法以崭新面貌出现在广大人民群众面前
在新中国宪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