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销售及收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商品房销售,加强内部协作,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商品房销售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只适用于集团下属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各项目的商品房销售的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商品房销售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销售价格及权限管理第三条商品房开盘的销售价格是在充分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公司自身的总体战略由各项目公司经理室会同开发、销售、工程、财务等部门共同制订
第四条各项目公司制订的开盘销售价格在实施前须报集团总部审查,由集团董事长、总裁集团各部门、上报公司总经理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价格论证会,论证通过后由董事长签发给项目公司执行
第五条销售过程中的调价按开盘价的制订流程作出,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第六条在销售过程中各项目公司应制定销售折扣权限,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各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售楼员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超出职责范围的应向上一级书面报批,最终审批权在集团董事长
第七条销售价格及其变动、销售折扣权限及其变动的文书,应报送各项目公司财务部门
销售价格折扣审批单附于销售合同中报送公司财务部门备查
第八条项目公司销售部必须严格遵守销售价格权限和审批程序,项目公司财务部认真做好价格监督并提供有关价格执行情况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收款管理第九条客户交纳房款,售楼人员应事先通知客户交款银行及帐号,引导客户直接将房款解交银行,有利于避免由于现金引发的安全隐患,财务部门必须对现金缴款单的真伪进行认真审核
第十条外地客户或确实直接解交银行不方便的客户,可直接向财务部门交纳现金,财务人员应积极做好收款工作,不得拖延、怠慢
第十一条客户交款时,销售部应开具收款联系单,详细注明楼盘、房号、客户姓名、合同编号、交款金额、售楼员姓名,随同客户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