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长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进一步加强我镇校长队伍建设,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和《淮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挤进依法治校,以高标准实现教育现代化和促进中小学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总体目标,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核心,以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管理能力的提升为导向,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校长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二、校长绩效工资考核对象:村完小校长、教学点负责人
三、考核内容及其分值: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校长年度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年度目标考核校长年度目标考核就是对全年镇中小学总校下达给学校的教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行逐项考核
(二)校长年度履职考核校长履职考核就是对校长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全面评价,重点考核的内容有:1、办学思想(16分)(1)学校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
(教师、学生、社会、上级四方面评价好
)(4分)(2)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有特色项目、有特色活动详实规范过程,有特色方面管理资料,有特色方面的好的成果展示
)(6分)(3)学校校风、教风、学风
(领导班子的作风正、教师教风好、学生学风浓
)(3分)(4)学校校长办学理念
(校长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思路清晰、创新能力强
)(3分)2、管理行为(27分)(1)学校严格执行好课程计划,能认真开足开齐上好每一节课
(7分)(2)学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
(2分)(3)学校严格规范考试,且学生成绩处理时严格做到“五不准”
(3分)(4)学校学年度巩固率一定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