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有时会危及生命,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称《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按照该法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管辖范围内食物中毒事故的监督管理工作
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由食物中毒肇事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涉及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报告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填写《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一)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卫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