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文件昆理工大校字〔2009〕95号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昆明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已经2009年11月11日第十七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六日2昆明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科研在支撑学校学科建设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统一我校科研项目类别,规范科研项目管理,为全校教职工的学术业绩量化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科研项目的分类、认定、定级与管理
依据本办法规范和认定的科研项目,作为学校与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研究生导师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科研项目的定义与分类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以学校名义承担、经学校科技处认定、由学校教职工负责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及转让、咨询服务等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各类政府科技计划、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和国际组织资助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将科研项目按项目来源、技术难度和研究经费,分为“国家级(A级)”、“省部级(B级)”、“地厅级(C级)”三个级别,每一个级别又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三种类型(A1-A3、B1-B3、C1-C3)
未进入上述三级九类的项目,为其它项目(D类)
第五条国家级(A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项目,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际合作等科技部其它项目,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SFC)各类项3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其它部委(局)项目;联合国及国际组织资助项目,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与重大技术转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