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时间管理规定*****-AD-005号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对各项目部工作时间的管理,严肃考勤纪律,特制订本规定依据:《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规范制度适用:本公司所有在职人员主(抄)送:总经理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各项目部制度条款: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第三条员工正常上下班时间为:1、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如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以最新文件为准;3、规定时间以外,非工作需要,员工一般不允许在公司逗留
如因工作原因,需在下班时间后延长工作者,原则上必须经直属主管同意后并与行政人员联系
第四条各项目部负责人每月底统计出本项目员工的考勤情况,并于下月初及时上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计汇总后,会同财务部根据考勤记录进行工资核算下发
第五条考勤机录指纹时间:1、上午签到时间:8:00-8:35,此时间段考勤为正常,否则为迟到;2、上午签退时间:11:50-13:00,早于11:50为早退;3、下午签到时间:13:30-14:05,此时间段考勤为正常,否则为迟到;4、下午签退时间:17:50-23:50,早于17:50为早退
如出现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录入时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说明
第六条迟到、早退、旷工按下列办法处理:1、上班迟到5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的处罚;10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20元/次的处罚;30分钟后的,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3、旷工按员工当月日均工资给予200%处罚,当月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超过五天者除按以上处罚并予以除名处理,所有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岗上班的;(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