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方与管理方是委托代理关系,代理方对委托方负有信托责任
收入、客房收入、营运成本等定义直接影响管理费计算,合同中要逐条罗列清楚
合同中应明确将基本管理费列入营运成本以便GOP计算时予以扣除
收入定义中,政府代缴费(营业税、旅游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贷款、顾客退减款、损坏赔偿、闲置家具处置款、保险赔偿、政府征用补偿、帐户利息,以及政府奖励、补贴与税收减免返还等,因不受管理公司经营影响,都应扣除
在人事权限上,业主应争取设立决策委员会,确定议事规则与双方席位数,将之写入合同,增强对酒店的控制力
通常业主派出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监参与酒店事务与双签
总经理则由管理公司提名,业主有权否决
业主同时应争取的是对财务总监聘任前的否决权4
采购条款中应明确管理公司应限定的是采购“标准”,而不是限定品牌与供应商,尤其是向关联方采购
只要符合标准,在相同的质量与服务下,业主可以选择价格更优的产品
合同中“管理公司、关联方或雇员有权取得利益、回扣”之类的语句须去除
管理公司应对酒店经营与采购中每一项与关联方的交易作出说明,业主应有权决定是否批准
如果该酒店品牌“标准”或VI标志发生了变化,业主在合理的时间内调整即可,以避免未使用的布草、印刷品等大量更换与浪费
管理公司通过保险与补偿条款隔离风险,通常仅在其犯有重大过失或故意违反协议时才承担责任,其它时候由业主向保险公司索赔后补偿管理公司
此时保险的投保人与受益人都是业主(即酒店),再由业主对管理公司进行补偿
合同中应注意,管理公司在酒店外或非履行本协议直接引起的损失不应补偿,管理公司关联方损失也不宜补偿
另外谈判期间业主可按附件中保险清单向保险公司询价,比较判断其合理性
营业中断险通常是12-24个月管理费
除财产一切险外,其它保险成本都应计入营运成本6
业主聘请审计师每年审计且费用列入运营成本,管理公司对其无法合理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