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通一平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本工程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一期三通一平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1
2工程地点:第二条承包内容2
1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采购、结构施工、供货、验收合格及维护、保修等图纸范围内(包括二次设计)的全部内容;且包括依据本合同文本、法规、政府文件所要求的或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包维修等
第三条合同价款3
1本工程合同暂定价为元(大写:元整)
工程结算时,以经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计算本工程结算总价款
2附件中的固定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措施费、水电费、规费、企业管理费、检测费、完善招投标手续费、合同备案费、相关政府部门验收费、材料及成品保护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文件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本工程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的全部费用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维护费
3附件中的固定综合单价价款已包含图纸上已体现或图纸上虽未体现但属于承包本工程必需有的所有分项工程的费用,附件中未标明的项目和费用均被视为已经包含在合同固定单价价款中
4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变更而增、减费用的,若本合同附件中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按照该项目的固定综合单价进行结算;若本合同附件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可作2为计价依据的,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变更项目的单价并计算增、减费用;单次单项变更、洽商直接费增减2000元以上,只计取直接费及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