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事项编码:32109245201004320004440111-001一、办理对象:区域广州市白云区主管部门广州市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受理机构区科工商信局咨询电话020-86055119020-86055124是否已进驻区政务中心是承诺期限13个工作日办件类型承诺件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实施对象企业法人办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1-213号受理窗口广州市白云区内注册、登记的具备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条件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向市交委申请)
二、办理条件: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
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申请许可时执行的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l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申请许可时执行的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申请许可时执行的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技术人员
其中一类需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2名质量检验人员,1名业务员,1名价格结算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各2名;二类需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2名质量检验人员,1名业务员,1名价格结算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各1名
且应符合以下要求:1)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