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阳冈》一文在动词的运用上很有特色,对体现武松打虎的惊心动魄的场面,表现武松朴素丰满、逼真可信的人物形象,突出文章的中心,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使文章大大增色
文章第九自然段写人虎相遇时,作者在文中并没赋予武松以任何英雄行为,却这样写道:“……闪在青石旁
那只大虫又饥又渴,把两只前爪在地上按了一按,望上一扑,从半空中蹿下来
武松吃那一惊,酒都变做冷汗出了
说时迟,那时快,武松见大虫扑来,一闪,闪在大虫背后
大虫背后看人最难,就把前爪搭在地下,把腰胯一掀
武松一闪,又闪在一边
大虫见掀他不着,吼一声,就像半天里起了个霹雳,震得那山冈也动了
接着把铁棒似的虎尾倒竖起来一剪
武松一闪,又闪在一边
”文中写老虎的“一扑”、“一掀”、“一剪”等动作,把老虎凶猛残暴、让人生畏的气势暴露无遗
此时武松唯一的对策就是“闪开”:“闪在青石边”、“闪在大虫背后”、“闪在一边”、“一闪”、“又一闪”……这里,一个接一个的“闪”字,乍看起来,好像是轻描淡写,又是重复雷同,其实,足见作者的功力
它显示了作者在捕捉人物动作、表现人物形象方面的独到之处
一是表现了动作的准确
武松在遭到突然袭击、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闪”既是本能的反应,又是防御的手段
二是体现形象的鲜明
“闪”这个动作,具有突发性,用在这里,很能表现人物的机警敏捷
三是“闪”指主动地躲过,如果换用“躲”字,则会显得很被动
文中写武松手中唯一的武器就是哨棒
作者写到哨棒的地方就有十多处,而每一处所用的动词均不一样
这些动词,用得无一不是恰到好处
请看:武松进店喝酒时,是把哨棒靠在一边;喝完酒是提着哨棒离开酒店;看完树上的两行字是拖着哨棒走上景阳冈;读了榜文后,把哨棒插在腰间;当吊睛白额大虫出现在武松面前时,他便把哨棒拿在手里;武松见大虫翻身回来,双手抡起哨棒,使尽平生力气从半空劈下来;大虫把两只前爪搭在武松面前,他便把半截哨棒丢在一边,赤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