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专家:修改选举法打破城乡选举权不平等现状与专武干部会发言汇编专家:修改选举法打破城乡选举权不平等现状□等量人口产生等量代表是选举权平等原则直接体现□条件成熟时不能对某一公民群体有任何卑视性规定针对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到的“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有相关学者立即作出回应,建议国家立法机关通过修改选举法的形式,将党的这一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
学者还乐观估计,在不久的将来,选举法“有望作出修改”
1953年我国第一部选举法规定,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8倍
1995年我国第三次修改选举法时,农村选民的选举权被统一规定为城市选民的四分之一
专家认为,在选举上城乡不同的规定,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
但随着形势的进展,特别是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各方面的情况尤其是城乡人口比例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是到考虑逐步实行措施,确保每一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都能享有和实现宪法和法律给予的平等权利的时候了”
胡锦涛同志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在党的十七大上作的报告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短短的一句话,却在社会各界中引起强烈反响
“这一建议如能实现,将取消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中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比例差别,保证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合理平衡和相对稳定
这顺应了社会变革和进展的潮流,同时也是实现等量人口产生第1页共10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等量代表的选举平等原则的直接表现
”南京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学系长期关注我国人大制度建设的杨连强看到这一消息后,十分兴奋
就在前不久,杨连强还专门撰文提出这方面的建议
回溯历史城乡不同规定有深刻时代背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人大代表选举中一直实行的是按比例原则配置选举权制度,这与我国的基本国情紧密相关
1953年2月11日,我国第一部选举法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