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属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范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14510”总体思路和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做优做强市属国有企业,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省管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x办发〔2022〕x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属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市属企业要健全完善党委“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党的一系列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学习教育进车间、进班组,引领企业广大党员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企业的战略目标、工作举措、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和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成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在企业贯彻落实,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确保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二)完善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机制。市属企业要明确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党委的领导地位。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完善和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推行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并进入董事会,市属企业党委要配备专职副书记,党委专职副书记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对不符合“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的市属企业班子进行调整。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三)明确企业治理主体的职责定位。市属企业要以规范决策机制和完善制衡机制为重点,以公司章程为行为准则,规范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董事会、经理层要自觉维护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党委要尊重和支持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各治理主体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借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弱化甚至否定党的领导,同时避免党委直接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四)加强国有企业文化建设。全市国有企业党组织坚持把文化建设抓在手上,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注重从全市国有企业创业史、改革史、发展史中汲取养分,大力传承弘扬国有企业许党报国、艰苦奋斗、奋发图强、勇攀高峰的精神底色,赓续光荣传统和红色基因,认真总结提炼符合本企业历史特色、现实特点的企业文化,广泛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文明单位创建、文化体育竞赛等活动,着力激发国有企业广大党员职工的家国情怀和昂扬斗志,增强全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精神力量。二、明确党委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责范围(五)制定党委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市属企业党委要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履行决定或把关定向职责,推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执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市属国企要结合改革发展实际,分类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的权责清单并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各企业权责清单要报上级党组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