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授课老师:王XX立法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历年修订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改。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最新修订情况为适应新时期节能工作要求,2018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改通过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正)》主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法规条例中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节能管理第三章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工业节能第三节建筑节能第四节交通运输节能第五节公共机构节能第六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第四章节能技术进步第五章激励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最新修订版本内容(二)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内容再次明确了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健全了节能标准体系和监管制度节能标准既是企业实施节能管理的基础,又是政府加强节能监管的依据。制定强制性的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高耗能产品单位能耗限额标准,健全建筑节能标准、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的燃料消耗限值标准等,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遏制浪费能源行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面部署、统筹推动节能工作。要求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节能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每年向国务院报告节能目标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评价考核制度,将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管理。2(二)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内容3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内节能监督管理的责任对建筑节能、公共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农业和农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提出高要求。给出确定重点用能单位的标准: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以上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4更加注重发挥市场调节与政府管理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注重发挥经济手段和市场经济规律在节能管理中的作用,另一方面,规定了一些强制性的节能管理措施。比如,生产高耗能产品必须符合单位能耗限额标准;对家用电器等使用面广、耗能量大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生产或进口列入规定目录的用能产品必须标注能效标识;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要进行审查等(二)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内容5明确节能管理和监督主体,增强法律责任。为了加强节能监管工作,新版能源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明确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节能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以确保法律规定的节能制度和措施有人抓,违法用能行为有人查;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强化政府法律责任等手段,让心存侥幸者心生畏惧,让违法乱纪者付出代价。(三)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问答题一起来学习什么是能源?能源分为哪几类?能源是自然界中可为人类提供能量的各种物质资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通过加工、转化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能源按照生成方式不同,可分为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为什么国家要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