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玉邦广告有限公司合同编号:CQ20151209-01广告合作合同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合作、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事项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的广宣(广告设计、制作、加工、宣传和发布等事项)事务的合作签订本合同
二、内容及要求1、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物料制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等产品
2、合作项目的具体规格、数量和其他相关要求根据甲方每次要求制作前提供并经签字确认的具体要求为准
三、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时间自年月日起
四、付款方式1、□月结:自合作之日起,每月25日为结算日,结算当月费用;次月第一周结算上月未结清费用
结算费用以甲乙双方签字的送货单为准
2、□制作费用每满5000元结算一次,结算费用以甲乙双方签字的送货单为准
3、若乙方需要甲方开具合法且有效的发票,乙方须支付甲方当期结算款项金额的8%作为开具发票的税款
4、若需乙方先行开具发票或收据,则该票据仅为结算依据而非已收款凭证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2成都市玉邦广告有限公司合同编号:CQ20151209-01户名:开户行:账号:乙方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的约定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相关广告制作等工作并交付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完整的提供广告制作等相关资料,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或中途内容有所改动而造成的制作时间延误,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因甲方反复修改导致的制作工期延误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所设计的设计稿经甲方确认后,若已开始制作成品期间甲方要求对设计稿的版式或内容进行修改所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