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业教学标准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100100二、入学要求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三、基本学制3年四、培养目标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培养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素质、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熟练运用护理操作技能,能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护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技能型、服务型的高素质劳动者
五、培养标准以护理岗位需求为标准,通过3年学习,毕业生应具有以下专业知识、职业技能与服务态度,并能顺利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考试
(一)临床护理专业培养标准1、具有护理专业相关的基础医学知识和技能
2、具有基础护理的理论知识、规范、熟练的护理操作能力
3、具有临床护理基本理论知识,规范的专科护理操作能力
4、具有以护理对象为中心,解决常见护理问题和安全给药的能力
5、具有对护理对象进行健康评估,分析和解决临床常见护理问题的能力
6、具有对护理对象进行病情变化、心理反应和药物疗效的观察能力
7、具有对病室和护理对象管理的基本能力
8、具有初步开展社区护理,进行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的能力
9、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伦理意识、法律意识、医疗安全意识以及评判性思维能力
10、具有良好的医院服务文化品质、心理调节能力以及人际沟通与团队合作的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有健康的体魄
11、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和一定的英语应用能力
12、具有通过不同的途径获取专业领域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能力
(二)专业技能方向1、急救护理(1)具有急救护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初步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应急处理和配合抢救的基本能力
(3)具有操作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输液泵、除颤仪等仪器的能力
2、社区护理(1)具有社区护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