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保护自己知识目标: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基本内容并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或技巧。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在知道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基础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促进自己健康成长。教学目标故事导入阅读课本“思想驿站”张纯的事例,回答下列问题:1、故事中陌生人的一系列提问有什么意图?2、当我们独自在家的时候,应该如何应对陌生人的敲门?1.如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自我保护?2.预防暴力侵害的基本方法有哪些?3.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基本内容有哪些?自学提示我们青少年应如何学会保护我们青少年应如何学会保护自自己?己?1、要有积极的自我保护意识。要有积极的自我保护意识。面对可能的暴力侵害,我们应积极防范。既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自我保护的意识,也要有积极寻求他人的帮助积极寻求他人的帮助和社会的保护社会的保护。2、远离暴力的第一道防线,是我们自己。远离暴力的第一道防线,是我们自己。远离暴力,需要我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面对不法侵害,我们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依靠自己的智慧,准确作出判断,采取灵活的方式,保护自己3、当我们遭遇不法暴力行为时,要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冷静理智,与犯罪分子巧妙周旋,设法摆脱;或向他人求救,制止不法侵害。4、积极寻求他人帮助和社会保护。积极寻求他人帮助和社会保护。当我们受到非法侵害时,要及时向学学校、家庭或其他监护人报告校、家庭或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不要盲目行事。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我国法律规定了家庭、学校和社会家庭、学校和社会为保障我们健康成长所承担的责任,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社会保护。知识链接《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第二章家庭保护第十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第十六条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第三章学校保护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第三十三条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第三十四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第三十六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