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二一六年八月〇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11、试剂及试液的管理、试剂及试液的管理22、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33、实验室检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实验室检验仪器设备的管理44、取样与留样、取样与留样55、分析方法的验证和确认、分析方法的验证和确认66、无菌及微生物检验、无菌及微生物检验规范第十二条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一)应当配备适当的设施、设备、仪器和经(一)应当配备适当的设施、设备、仪器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有效、可靠地完成所有质量控制过培训的人员,有效、可靠地完成所有质量控制的相关活动;的相关活动;(二)应当有批准的操作规程,用于原辅料、(二)应当有批准的操作规程,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取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取样、检查、检验以及产品的稳定性考察,必要时样、检查、检验以及产品的稳定性考察,必要时进行环境监测,以确保符合本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监测,以确保符合本规范的要求;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三)由经授权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对原辅(三)由经授权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取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取样;样;(四)检验方法应当经过验证或确认;(四)检验方法应当经过验证或确认;(五)取样、检查、检验应当有记录,偏差应当(五)取样、检查、检验应当有记录,偏差应当经过调查并记录;经过调查并记录;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六)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必须按照(六)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检验,并有记录;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检验,并有记录;(七)物料和最终包装的成品应当有足够的留样,以(七)物料和最终包装的成品应当有足够的留样,以备必要的检查或检验;除最终包装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