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化妆合作协议化妆合作协议甲方:乙方:长春市艺能全景广告有限企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为配合乙方栏目化妆合作事宜到达如下协议:一、合作事宜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为乙方提供化妆服务,用于乙方《幸福街18号》栏目的主持人及出镜嘉宾化妆
节目播出频道:长春电视台新知频道节目长度:45分钟;节目播出时间:首播:20:00-21:00;2、乙方提供如下权益:1
在《幸福街18号》栏目四个断口中体现主持人化妆由蓝梦学校提供(暂定)字样2
在栏目片尾鸣谢中体现甲方招生信息,即甲方招生电话
二、详细约定和责任1
乙方需提前3天告知甲方节目录制时间,并由甲方安排专门化妆人员进行主持人及嘉宾全程跟妆
主持人及嘉宾化妆所用化妆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三、协议有效期限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4月16日至12月31日,甲乙双方若因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15天书面告知另一方
四、其他1、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想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字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传真件同样有效
甲方:经办人:乙方:长春市艺能全景广告有限企业经办人:联络电话:联络电话:篇二:化妆造型服务销售协议化妆造型服务销售协议篇三:化妆部承包协议承包合同甲方:xx乙方:xx为适应市场发展规定,实现双赢目的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化妆部一事到达如下协议,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期限及方式1、乙方承包甲方化妆部,满足甲方员工的化妆需求
1、承包期限为3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
3、乙方每月向甲方管理费用
二、收费原则1、月卡:300元/人/月,每日一次化妆及发型制作4、单次收费:10元/发型;10元/化妆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1)监督乙方经营状况,保证乙方合法经营;2)在承包期内,不得容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