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号:楼层:铺位号:商业管理服务协议商业管理服务协议合作双方基本状况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乙方:(如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电子信箱:以上甲、乙双方的地址及通讯方式即为双措施定通讯联络地址,双方发生的一切有关业务联络,均以发到上述指定地址为准
一方如有变化,应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对方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本协议约定的产品详细是指:品类品牌的产品
一、商场综合服务管理费、支付方式和期限1
1甲方根据与乙方签订的《租赁协议》向乙方提供商业铺位(如下简称该铺位)用于经营,并对乙方在该铺位的经营活动进行商场管理,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商场综合管理服务费
2甲、乙双方约定,该铺位商业合作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商场管理服务费的原则为每月人民币元(¥);公共区域水、电费用每月人民币元(¥)(含公共区域照明电费、电梯、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电费等);商业合作期内,除非该铺位《租赁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双方另有书面约定,该商场管理服务费保持不变
3甲、乙双方约定,该商场管理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与铺位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相似
4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场管理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商场管理服务费,商铺内用电,单独收费,收费原则另行制定
二、营业准备2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及时做好人员、物资和管理等方面的营业准备,保证该铺位准时开始营业
2乙方在该铺位开始营业之前,应当获得所有必需的政府同意、登记或许可证明文献,并保证该等证明文献在商业合作期内完全合法有效,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其营业类型提交证明文献,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