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图集标准化安全防护(一)》宣贯培训中建三局(北京)安全部2013年1月25日为了提升首都形象,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本着“安全第一,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推广使用标准化安全防护
一、2013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且申报“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建设工程的临边防护、电梯井防护、配电箱防护、施工升降机楼门防护、钢筋加工棚防护、小型机械加工棚防护等均应使用标准化安全防护
施工人员手机等电器充电应使用“集中充电柜(房间)”
鼓励其他建设工程也积极开展标准化安全防护工作
原则上,今年每个建筑施工集团(包括河北、江苏省驻京建管处)推行的标准化安全防护工地的数量不少于2个
二、“标准化安全防护”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使用钢管、方管、圆管等型材焊接制作成标准部件,采用组合方式在施工现场进行组装,并可拆卸和重复使用,符合安全、整齐、美观的要求;(二)钢管、方管、圆管等主要结构材料需涂红、白相间的安全警示色;(三)标准化安全防护必须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四)电梯井防护门四角应与建筑结构牢固固定;(五)施工升降机楼层防护门严禁使用钢筋焊接
三、施工单位应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安全防护图集》并根据第二条要求积极推行标准化安全防护工作
四、建设单位应保障开展标准化安全防护工作的必要费用,并积极协调开展标准化安全防护工作中存在问题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开展标准化安全防护工作情况
五、对于不按规定推行标准化安全防护的建设工程不得被评为“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图集标准化安全防护(一)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