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标注服务协议协议编号(由甲方编订):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商务合作事宜到达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如无尤其阐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1
1采集:指乙方受甲方委托,获取语音、图像及文本等数据的行为
2标注:指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原则,对数据做出描述的标示注记
3语音:指以音频为载体,用来表达语言等信息的声音符号
4图像:指对视觉感知的物质再现,包括图片和视频
5文本:指书面语言的体现形式,具有完整、系统含义的一种句子或多种句子的组合
6客户:指向甲方购置指定服务或产品的企业或消费者
7数据服务:指在本协议项下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语音数据采集、语音数据筛选、语音数据标注、图像数据采集、图像数据标注等服务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采集、筛选、转写、标注及测评以及其他多种服务
二、合作内容2
1乙方向甲方的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语音、图像等数据的筛选、采集、标注、转写、测评及其他数据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对详细项目的安排和规定,实行有关服务工作
详细项目规定可通过《详细工作阐明书》阐明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3
1甲方的权利义务3
11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向甲方提供的数据服务仅供甲方使用,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数据用于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严禁的用途
2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数据服务,并监督乙方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对乙方怠于或未按协议实行数据服务的行为有权督促、纠正或予以制止
3乙方数据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对应有效发票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结算服务费用
4除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3
1乙方承诺勤勉、谨慎、积极、负责地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数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