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道德规范守则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道德规范守则每一个从事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工作人员,都应自觉的考虑自身的职业道德准则问题,以保护我们为之服务的学生,使中学心理咨询事业健康发展
为此,我们根据心理咨询的规律,结合当前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实际,参考有关规定,就有关道德规范问题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热爱中学生心理咨询事业,全心全意为求询学生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中学生理咨询工作中的集中表现
这一规范具体表现为无私奉献精神、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对工作的严谨负责和不谋取个人私利上
二、热爱、尊重学生,对求询学生平等相待
咨询关系作为一种帮助型关系,是助人者和受助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必须建立在双方人格平等的基础上
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和热爱,才能保证咨询关系的健康发展,才能保证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
三、保护求询学生的利益,尊重他们的个人隐私和意愿
咨询应遵循自愿的原则,咨询者不能违背求询者个人意愿作出强行的安排和处理,而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从关心、理解、通情入手,尽可能取得学生的信任,激发学生解决问题的欲望,在自愿的原则上展开咨询,不得收受学生钱物
四、严肃的科学态度,按咨询规律办事
中学心理咨询人员应以严肃的科学态度,刻苦钻研心理咨询的理论和技术,在实践中探索中学生心理咨询的规律,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五、发扬协作精神,努力与其他专业人员合作
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心理健康辅导教师考核办法原则:学校心理辅导工作在于助人,因此辅导教师应该具有不同于一般教师的特别品质
具体要求如下:第一、一定对学生真正的关心第二、能巧妙地走进学生内心世界,了解学生的心理感觉、心理定位、行为习惯第三、应该无条件地接纳学生的来访,真诚相信、站在学生角度感受第四、要显示出尊重学生的品质,让学生充分感受到这种来自老师的真心尊重第五、老师的内心世界以及老师的外在表现要一致第六、能主动获取来自学生的各种信息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