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建服务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络人:联络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络人:联络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企业团建活动有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到达如下协议:一、基本状况1、团建活动时间:07月20日——07月21日2、活动安排:由双方商议而定主题拓展活动,并授权代表盖章3、活感人数:人4、活动地点:二、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和安排本次企业团建活动,包括活动的交通、日程安排、食宿、及甲方规定的其他服务项目,详细内容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经由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方应严格执行
三、费用本次活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团建(活动)费用为:含税价:总计:¥元/场,(人民币:元整)人均:¥元/人,(人民币:元整)1、此费用包括:两正餐、来回大交通、摄影师、团建老师、团建器材(CS、垂钓、景区游览三选一)、器材运送及物料准备、工作人员服务费用、水、横幅、急救箱等物料及增值税一般发票
2、费用未包括:临时增长项目及其他个人消费
3、支付时间: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发票内容“会展服务*服务费”
甲方在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为本次活动总金额的80%,即(含税)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整)
活动结束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一般发票后10个工作日付清剩余款项,即(含税)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整)
(未包括甲方临时消费和协议以外的消费)4、团建活动期间,应甲方规定或客观状况变化,在不增长乙方损失的状况下,上述费用因团建活动有增长或减少时,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承认,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假如该项变化给乙方导致损失,或者乙方提出该项变化给甲方导致损失,并且该项损失无法挽回时,提出方应当对此损失予以赔偿
乙方指定收款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企业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四、乙方的义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