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材料环保性能管控操作标准1
基本规定总承包商对在建、新建项目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均必须按以下标准进行管控
所有分包施工范围涉及的装修材料,均属总包责任
1)室内装修材料中涉及的有关材料应满足集团品牌库要求,材料环保性能符合集团和国家规定要求
2)自开工之日起60天内,由监理单位督办总承包商依据合同、图纸、装修材料分类管控要求,按业态分栋号上报装修材料总表,每月更新装修材料清单,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上报业主,由第三方实测实量单位现场复查
3)材料进场前,总承包商应对装修材料进行封样,并上报监理、业主环保性能检测报告,审批通过后方可入场
并经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装修材料及技术要求见《室内装修材料清单及绿色环保技术要求》(附表五)
施工阶段室内装修材料环保性能管控流程管控流程管控步骤施工阶段室内装修材料环保性能管控流程第一步施工封样提供的样块要附带环保指标齐全的检验报告,并见证取样送有资格的县市级检测机构复试,无合格检验报告或复试不合格不能作为封样材料第二步材料进场报验材料进场后、由总承包商组织监理工程师、业主共同检查,签署验收单(附表一)第三步材料见证取样取样已签署报验单的材料,由监理组织业主现场见证(附表二),按照国家规范按批次和数量抽样送检第四步样品送检1、样品送检应由总承包商技术员和监理工程师负责;2、项目所在地如在省会城市,必须送至省级检测机构检测;管控流程管控步骤3、项目所在地如在其他城市(县),必须送到有权威资质的市(县)级检测机构检测
第五步材料使用审批送检样品复试合格后,由总承包商提出申请,监理方审核,业主审批后方可使用
项目公司审批人为工程部经理—工程副总—总经理(附表三)3
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的具体要求1)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一年
2)各管控环节,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及现场见证取样复试报告必须包含《民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