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成都等14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16〕17号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你们关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
根据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14]439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表格的通知》(川建价发[2014]33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14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6年7月1日起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16年7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
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2016年6月1日成都市等14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序号地区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备注房屋建筑与装饰、仿古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通用安装工程房屋建筑与装饰、仿古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土建、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普工土建、市政、园林绿化、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混凝土工土建、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技工装饰普工(抹灰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