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0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事业部、各机构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三条主管部门的职责(一)总部财务部:负责建立公司固定资产的账册及固定资产的分类,建立固定资产账册,并保证实时更新
(二)总部行政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明细登记和综合管理,对固定资产统一编号,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
(三)总部行政部及财务部定应期组织固定资产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第四条使用部门的职责(一)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事业部、机构负责本部门、本事业部、本机构的资产管理
应设置资产管理员(可由前台或者综合内勤人员兼任),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人,并报总部行政部备案
负责人应管理和监督资产管理员的工作,以保证其正常进行
(二)资产管理员如有调职、离职等情况,必须向下任管理员做好交接,共同清点职场内所管理资产后,双方签字确认后报总部行政部备案
(三)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建立本职场固定资产明细表,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机构负责人、主管部门及总裁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用、报废,更不能自行出借和出售
(四)根据总部行政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表、物三相符
(五)各机构的综合内勤及前台负责本机构内固定资产明细统计
各部门、各事业部、各机构负责人负责本机构内固定资产调配和设备管理
1第四章管控说明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领用(一)各机构购置标配外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各事业部提出申请,报总部行政部审核,经分管副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