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与中等收入陷阱中等收入的内涵所谓中等收入,一方面,它既可以根据GDP或GNI的相关指标来说明,另一方面,亦可以依据中等收入群体来说明
按人均国民总收入(GNI)这一统计指标,世界银行对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组,大致分成:低收入国家、中等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
2015年的最新分组标准为:人均国民收入低于1045美元为低收入国家,在1046至12735美元之间为中等收入国家,高于12736美元为高收入国家
2015年世界银行所统计的215个经济体中,高收入国家80个,中等收入国家104个,低收入国家31个
以收入水平这一分配指标作为依据,可以判断哪些收入者可以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构成因子
按照收入的标准,学者划分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口径大致有四个:人均年收入1万一10万元和户均金融资产3万一10万元的群体;个人人均年收入及财富拥有量折合人民币在2
5万元,家庭(以核心家庭的三口之家两位就业者为参照)年均收入在5万一7万元为基准;家庭财产达到45万元;年收入在1万一5万美元之间的核心家庭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目前对“中等收入者”还没有形成一个相对明确、统一的、能够获得广泛接受的界定标准,使得“中等收入者”成为一个内涵与外延都难以准确把握的、不确定性的群体
“中等收入陷阱”的内涵“中等收入陷阱”(middleincometrap)这个概念是由世界银行于2006年首次提出并使用,是指“各国赖以从低收入国家成长为中等收入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对于它们向高收入国家攀升是不能重复使用的”
其内涵是:一个国家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由于一些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长期无法得到根本解决所引发的社会和经济矛盾,最终出现经济停滞的一种状态
按照世界银行的定义,国际上因为经济增长回落或停滞、贫富分化、过度城市化、就业困难等等原因,从而落入到“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主要指的是拉美的巴西、阿根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