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我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和改进学校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主体,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思想,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对学生进行德育与法制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和创新精神,加强体育健康教育,进行职业指导,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
第三条本规范所指教学工作包括教学组织与教学管理、教学实施与教学监控、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教学质量与教学效益以及与教学工作相关的教学条件与师资队伍情况等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第二章教学条件与师资队伍第四条教学文件1.专业教学方案
专业教学方案是指导和管理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纲领性教学文件
专业教学方案分专业示范性教学方案和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两类
专业示范性教学方案由国家教育部、国家部委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和颁发;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由学校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职成〔2006〕74号)的规定,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规格的要求组织制定
专业教学方案包括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与规格(含人才规格、职业范围、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必修课教材等部分
各部分内容均采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描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