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好,今天我们要就公务员立法的重要性和制度创新做一个专题介绍,我要讲的内容,包括这样几个方面,首先我想说明一下,第一,公务员法今年4月份颁布,2006年1月1号正式实施,这部法以1993年制定的公务员暂行条例为基础,同时保持了我们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此外,我们这部公务员法积极吸收了1993年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们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经验和成果,有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有了一系列制度完善,所以,今天我们就公务员立法的重要性和立法创新做一个专题,值得我们认真的了解。在这里,首先我们会就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做一个简要的介绍,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重点就我们国家公务员立法的背景、历史和成就,当然里面也存在的问题,做一个简要的介绍。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探讨我们国家公务员法制定的重大的意义。在介绍了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公务员立法的背景、历程和成就,以及制定公务员法意义的基础上,我们就现行公务员制度有哪些创新,以及在我们国家的公务员法里面,哪些被吸收进来、上升为法律作为重点介绍。好,下面我们先讲第一个问题。公务员管理法制化。人类社会自从有了国家以来,统治者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可能选择人治的方式,也可以选择法制的方式,当然我们甚至也知道,有的统治者提倡无为而治的方式,但是,从资产阶级时代以来,终于抛弃了长期的封建历史的人治,抛弃了传统的人治现象,走上了法制的道路。为什么呢?实际上,我们说走上一个法制国家的道路,选择依法治国,是由国家权力的特性决定的。国家权力包括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国家权力的行使,必然和公民的权利、和公民的人权相互作用,国家权力的侵略性、进攻性可能会危害公民的基本人权,也正因为如此,在现代社会,我们说,由于一个公民从出生到死亡,豪华说从摇篮到坟墓,他必须和国家权力打交道,而和国家全力打交道的过程中,如果国家权力不受到约束,那是非常可怕的,人类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人们感觉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甚至可以动用他的国家权力、鼓动他的老百姓对外侵略、对外扩张,去消灭一个民族、消灭一个犹太种族的时候,人们感觉到国家权力必须受到约束。事实上,人的一生从出生到死亡,从摇篮到坟墓,他都在和国家权力打交道,西方国家有一个天使理论认为,在一个社会里面,老百姓不是天使,想想看,假如老百姓是天使的话,天使那么善良、天使那么好、天使从来不会干坏事,老百姓都是天使了,那还需要政府吗?还需要国家权力吗?不要了。但是我们都知道,老百姓不是天使,但是,掌握权力的官员是不是天使呢?行使国家权力的官员,也不是天使,因为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如果没有行为规范,国家行使权力的官员也会腐败,也会违法乱纪,正因为如此,我们说,掌握权力的人必须受到法律约束。国家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其实是法制发展的规律。在人类历史上诞生的三门学科中,法学也好、医学也好、神学也好,其实它们只解决一个问题,我们知道,医学是要消除一个人身体上的疾病、身体上的痛苦,神学呢?神学是要消除一个人精神上的痛苦、心灵的痛苦,法学呢?法学研究的法律就是要消除一个人在社会里面,人和人发生矛盾带来的痛苦,人和国家机关、人和国家权力打交道带来的痛苦。一个人在社会里面遇到这两种痛苦那该怎么办呢?我们说在长期的封建时代里面,我们看到民和官的矛盾,发生到最最激烈的地步时候,没有别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农民起义推翻政府,但是,今天我们说,即使一个人遇到痛苦,也不能拿出刀来找致害者。比如我们轰动全国的2003年4月,浙江大学的一位毕业生叫周一超,因为在体检过程中发现了乙肝小三阳,最后认定他体检不合格,被拒绝公务员录用,他一怒之下,举刀刺杀公务员,造成一死一重伤,当然,周一超被判处死刑。我们说,周一超被判处死刑那是罪有应得,因为当一个人遇到痛苦的时候,怎么拿出刀来寻找解决途径呢?甚至在西方国家,在历史上曾经承认过决斗的合法性,但是我们都知道,决斗也是一种野蛮的消除自己痛苦的方式。所以,在人和国家权力打交道的过程中,如果有痛苦,也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