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乡镇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意见与乡镇计生主任个人工作计划汇编乡镇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为依据,仔细落实省、市对计划生育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夯实村级基础,提高自治能力;充分发挥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加快“两委负总责、协会担重任、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新工作机制建设步伐,促进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固,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进展。二、目标要求一要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条例》、《技术服务条例》和“禁非”规定为根本依据,紧密结合各村(居)实际,重新修订完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二要做到制约群众与为群众提供便利相结合,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奖励与惩处并举。三要坚持“四个原则”。坚持合法性原则,做到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特别是人口计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既合法律法规,又合民情民意;坚持导向性原则,建立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让计生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坚持民主性原则,仔细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让群众参加修改完善的全过程,做到公开透明,广泛采纳合理建议,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加权、表达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坚持合理性原则,各村村情不一,不能千篇一律,必须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做到一村一章程、一户一合同。四要突出“四项内容”。突出男女平等、移风易俗的约定。第1页共5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改变陈规陋俗,体现关爱女孩,倡树婚育新风;突出对婚育管理过程的约定,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突出优质服务的约定,体现“民需我为”的精神;突出对利益导向措施落实的约定,根据“有大钱出大钱、没大钱出小钱、没钱出政策”的思路,最大限度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形成鲜亮的利益导向。五要坚持严格法律规范程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修订过程中,各村居要严格根据宣传发动、组织起草、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修订完善、表决公布、组织发放、签订合同等八个程序来实施,不能流于形式,不能走过场,确保修订后的章程内容合法、程序法律规范,增强公信力和平等性。六要进一步法律规范村级常常性工作制度,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把修订完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制度与推动常常性工作落实结合起来,根据村工作特点,进一步明确和法律规范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日常管理服务、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奖惩兑现、基础建设等常常性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标准和责任,确保群众自治工作的健康运转。七要坚持注重实效。做到形式服从内容、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防止和克服为追求进度而急于求成的倾向。三、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3月26日—3月31日)1、镇成立领导小组,讨论制定实施方案;要召开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计生办主任、计生协会秘书长参加的动员会议,进行思想发动;要实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广造声势,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各村要召开村两委委员、协会会长和村计生主任参加的专题会议,仔细学习各级进一步深化群众自治工作的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发动,确保思想到位、认识到位、宣传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第2页共5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具体实施阶段(XX年4月1—4月30日)1、召开村两委全体成员会,根据上级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明确时间任务,强化责任,周密安排,结合本村实际,讨论讨论起草意见,重新起草《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形成初稿。2、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对《章程》初稿逐款逐条进行讨论、修改完善,并形成讨论稿。3、召开18周岁以上村民大会,全面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章程》讨论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根据法律规定超过半数人同意后表决通过,形成定稿;对村民难集中无法召开村民大会的村,要将《章程》讨论稿逐户征求群众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