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保局工伤认定工作通知与人保局技能扶贫招生通知汇编人保局工伤认定工作通知为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和《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精神要求,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根据我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后的新形势、新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工伤认定工作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
国务院新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工作愈加重要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工伤认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工伤认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要充实工伤认定工作力量,把事业心、责任心强,懂业务的同志选配到工伤认定工作岗位上,要仔细组织学习、深刻领悟《工伤保险条例》实质,熟知省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
要为工伤认定工作制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妥善解决工作经费和车辆等问题
要更加重视工伤认定现场调查工作,通过仔细细致地调查,去伪存真,提高认定质量,确保工伤认定客观准确、依法合规
二、建立工伤认定报备、快报制度为加强沟通与联系,建立工伤认定报备制度,各县市区于每月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作出的工伤认定情况报市局备案
同时,建立工亡案件及重大工伤案件12小时快报制度,各县市区须将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工亡案件及重大工伤案件的基本情况在12小时内分别报市局工伤保险科和市社保中心医疗保险处工伤生育待遇科
三、建立特别案件联合调查制度第1页共4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对市本级发生的死亡事故、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有劳动关系争议、因交通事故及未参保单位发生事故等易引发工伤认定争议的案件,由市局工伤保险科会同有关科室、单位进行分析、调查
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此类案件,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所有案卷报市局工伤保险科进行审查,共同分析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