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某某矿务集团为强化依法治教,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管理,根据《某某省义务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生入学1、小学实行6周岁入学,一般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2、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进行测试和选拔
初中新生凭《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修业证书》报名入学
3、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一律建在户口所在地
对于长期居住在矿区而户籍在非施教区的矿工子女,新生入学时可以建立学籍,并在学生电子档案生源中注明“流动人口”
4、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核对该生户籍姓名
在小学、初中段,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必须使用同一姓名,中途不得更改,确需更名的,应在新生入学一月内依法办理更名手续
在确认各项内容无误,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学籍号即为学生身份证号码
本省内转学、借读等均不改变学籍号
二、转学1、转学条件: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
在本市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跨区迁移
集团公司职工因工作、生活变动等原因其子女需转学的
集团公司或办学单位招聘的职工子女以及在矿区经商、务工人员的子女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学
2、转学手续:监护人持户籍、住址迁移证明、监护人工作调动证明或经商、务工证明,到迁入学校和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同意接收证明
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同时需附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户籍、住址、迁移或工作调动证明及复印件,学校审核签章,出具转学证明及学生电子档案,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
报教育中心审批
学生持转学证明及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3、转学时间:每学期初、末前后一周内由学校统一办理,无特殊情况,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4、转学材料自开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过期作废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三、借读1、借读条件:监护人出国、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支边、现役军人,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