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日照)科技园项目材料/设备管理办法及流程日照星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总则1
目的:为规范“星河(日照)科技园项目”材料/设备的管理,明确程序和责任,降低成本;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之约定,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星河科技园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需要招标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操作作业
术语和定义:甲方确认品牌、限定价格,施工单位采购供应
材料/设备的采购,是在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推荐的供应(生产)商及品牌的基础上,经过招评标程序,产生的品牌及价格
含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建设单位事先对材料/设备的品牌、生产(供应商)、价格等进行确认及批价,作为结算的价格依据,并由施工单位认可执行的一种成本控制措施
材料/设备品牌及价格产生的依据:招投标
经过招评标领导小组审核评议产生,其结果是品牌及价格产生的主要依据
具体操作参照以下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者项目经理授权的材料主管)与建设单位组成招评标领导小组,共同落实实施
一、材料/设备采购办法材料/设备采购发起程序:1)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及节点发起材料/设备的采购申报,并编制技术标准(距使用节点提前40天发起);2)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部门根据图纸及实际工程状况,对发起课目予以核定,同时审核(补充)技术标准;3)由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组成的招评标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投(评)标
材料及设备的招标程序:1)招标的适用范围:“星河(日照)科技园”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某些材料(设备)的采购实行招标
2)开评标地点:“星河(日照)科技园项目”的材料(设备)开评标地点,设在“日照星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日照市高新六路·日照高新区科技园1号研发楼13楼)
3)招评标领导小组:①招评标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组长: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