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二)【物业管理经验分享】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二)1.0目的法律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3.0职责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4.0程序要点4.1值班4.1.1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受理住户的求助;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时效管理的原则;控制事态进展的原则;及时汇报的原则。4.1.5管理员值班的纪律: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4.1.6值班时的权利:有权根据事态的进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有权实行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4.2交接班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仔细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4.2.2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洁净无灰尘、无杂物。仔细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4.3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4.4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5.0记录5.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5.2《值班记录》6.0相关支持文件谢谢大家阅读,感谢您的打赏支持,我们将更加努力提高哦我们的专业水平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