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二)【物业管理经验分享】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二)1
0目的法律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0程序要点4
1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受理住户的求助;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4
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时效管理的原则;控制事态进展的原则;及时汇报的原则
5管理员值班的纪律: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
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6值班时的权利:有权根据事态的进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有权实行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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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