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松桃民族中学“五五普法”先进事迹材料开展“五五”普法以来,我校以“申示”为契机,非常重视“普法”教育工作,先后通过了地级、省级(二类)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评估
并先后荣获国家教育部、人事部授予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先进单位;贵州大学优质生源及就业实习基地基地;铜仁地区“双优文明”学校;铜仁地区“五好基层党组织”;县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先进单位等荣誉
我们能够取得这些成就,与我们“普法”教育的有效开展有很大的关系,现将我校“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明确工作目标我校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五五”普法规划和法制教育工作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松桃民族中学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和“五五”普法规划》,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紧密联系教育改革,注重教育的实效,深入进行以宪法、基本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学校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水平,增强青少年学生的知法守法意识,进一步树立法制权威,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现教育事业的依法管理
二、突出重点任务1、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民主与法制理论
着重掌握基本观点,自觉运用这一理论指导法制教育和建设的实践
增强对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的学习自觉性,增强依法办事的工作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
2、继续深化宪法及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教育,进一步普及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权利义务观念,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能力和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
3、重点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法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各校都按要求开设了法制课,定计划、定教材、定师资、定课时,实现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三、落实职责要求1、调整落实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