ⅩⅩ银监分局《现场检查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确保现场检查质量,提高现场检查有效性,根据《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质量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分局相应科室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开展的现场检查
第三条现场检查质量管理包括从检查立项、组织实施、问题处理、后续管理、质量评价、检查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质量控制活动
每项现场检查工作,都要客观揭示风险和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处罚,达到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提高现场检查有效性、针对性之目的
第四条现场检查质量实行系统管理原则:(一)全程管理原则
即从现场检查立项、检查实施、问题处理后续管理等各个工作环节,注重检查过程控制与效果控制
(二)全员管理原则
即每个开展现场检查部门和人员在检查工作流程中,都应当树立检查工作质效“人人有责”意识,提高职业胜任能力,做到依法高效履职
(三)持续改进原则
各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的科室要按年对现场检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持续评估并上报评估结果,分局结合年度考核、每年总结项目质量和成效,不断采取措施改进工作,确保检查质效持续提高
第五条现场检查项目分必查项目和自选项目
银监会、甘肃银监局下达的检查任务属必查项目
第六条各检查部门应当根据法定的现场检查职责、管辖范围和工作程序,编制年度现场检查项目计划,按规定报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一般根据以下四种情况确定现场检查的立项:(1)按照工作计划确定检查项目;(2)根据上级行的工作安排确定检查项目;(3)按照领导交办的事项确定检查项目;(4)根据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检查项目
第七条现场检查立项按照“谁监管谁立项”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拟定,各部门现场检查立项应结合全年工作安排和上级专项检查指令,由各部门在充分考虑检查目标的合理性、检查内容的针对性,以及项目实施时间、检查人员和检查经费等资源约束情况下,提请分管局长审批后,报局长签发(具体格式见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