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梧桐小学学生营养餐计划实施方案为改善我校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法[2011]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法[2011]13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天桥乡人民政府文件‘天府办法[2012]13号’“天桥乡人民政府关于学生营养餐计划实施方案》,决定在我校实施学生营养餐计划。为确保学生营养餐计划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建设为加强我校实施学生营养餐计划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三个工作小组:1、领导小组:组长:李昌国(校长)副组长:张云剑(副校长)成员:潘志(教导主任)李昌权(总务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张云剑任办公室主任,李昌权负责具体办公。2、督查小组:组长:张云剑副组长:李昌权成员:杨智威苏德权邵小兵3、操作小组:组长:李昌权成员:杨智威张林娟代恒英㈡工作职责:1、拟定学生营养餐计划实施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审定人数,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2、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安全的综合监督,开展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检查,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3、各校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落实责任,确保食品的保管、储藏、加工程序科学性强,操作性强。4、各校负责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在辖区内广泛宣传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做好学生营养餐食谱的搭配制度、食品的保管加工、组织分发、学生健康教育等工作。同时各校要认真做好学生营养餐各环节的安全工作,备好给学生开牛奶袋的剪刀,及时收集新增的垃圾,培养学生饭前洗手的良好习惯。在实施中,不能挪用、浪费资金,不准克扣实物。四、供餐方式根据学校现有条件,向学生供应米粉(主食)、水果、牛奶等营养餐。五、营养餐的时间及内容1、我校是全日制教学,且学生多,学校向学生供餐分三个时间段。距学校最近的学生第一节课前吃,距学校较近的学生课间时间吃,距学校较远中午不回家的学生中午时间吃。其它学校是半日制学校,学生少利用中午时间吃。2、根据学校条件,供餐主要是3元钱的米粉。对不吃米粉的学生,学校以宣传单的形式发放告学生家长联系卡,了解学生的饮食信息,再根据家长反馈的学生饮食信息向这部分学生提供所需的营养餐。3、学校在供餐过程中要逐步完善食堂设备,改善学生营养。开展创新评优,对好的点子、思路、办法要集体研究、探索,并对提出思路的人员提出表彰。六、资金的来源及管理1、资金的来源:一至九年级学生每天3元,一年按200天计算,共计600元由中央财政预算。2、资金的管理:严格按主管部门规定,由学校领导小组成员与供应商签订粉、油、肉等相关学生营养餐食品的采购合同。学校根据每天的需求量按每周结一次账。同时各校成立资金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的流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以月为期公开公示。七、其它1、各校成立营养餐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家长、卫生、广播等负责人组成,做好宣传,加强监督,使这项惠民工程家喻户晓。2、学校食堂的粉、油、肉必须在领导小组研究讨论规定的地方采购,要和提供商在质量、价格、配送、服务等方面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供应商应按合同将“营养餐”食品及时配送到学校。每次配送的食品必须具有相关部门出示的合格证书或责任人签字的验收单。3、各校要建立健全营养餐监督体系、营养餐事故应急预案、十项工作制度、校长及分管领导责任制等。思南县梧桐小学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