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名著作《罗马法的精神》中说:“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天主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耶林为什么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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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律体系是怎样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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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标要求课标要求::了解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帝国统治中的作用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会生活中的价值价值
重点:罗马法的发展、完善和作用难点:罗马法所体现的民主及其影响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奴隶制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制度
它并非一部的法典,而是一套法律体系
(一)罗马法概念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
“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需求,把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的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
”——恩格斯注意: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二)习惯法:罗莫洛是公元前6世纪的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
生前曾立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平民)
但罗莫洛死后,他的家人(贵族)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把罗莫洛的家人告上法庭
法官(贵族)会怎么判呢
案例一:法官会偏袒罗莫洛的家人
因为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习惯法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无形中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习惯法的存在,就成了平民与贵族矛盾的一个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