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学生法律知识测试卷答案问答题答案仅供参考,只要学生答到部分教师可根据情况可以给予满分或酌情扣分填空题1、北京2、十八3、人人平等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5、歧视6、国家宪法7、免费开放8、就近9、红灯、绿灯、黄灯10、隐私二、判断题(请将答案填写在下列表格中,正确的打√,错误的打×,每小题1分,共10分
)题号12345678910答案√√××√×√×××三、单项选择题(请将答案填写在下列表格中,每小题2分,共30分
)题号123456789101112131415答案CDBBCAABBCCCADD四、问答题(共2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韶关市小学生法律知识测试卷第1页共5页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