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北京)创业空间”创业服务协议鉴于:1、“某(北京)创业空间”为某(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现为国内领先的互联网孵化器,能为乙方提供专业的创业服务;2、本协议目的是让更多的乙方在“某(北京)创业空间”获得更优质的创业服务;3、本协议签订的基础为各方协议当事人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
第一条协议当事人甲方:某(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住址:北座11层法定代表人:杜联系人:魏铭联系方式:01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第二条服务内容1
在乙方遵守本协议约定及甲方“萤火虫创业空间”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创业孵化服务:a)按协议的约定提供创业场所的形式支持乙方创业使用;b)对办公场所进行统一装修,打造良好创业氛围;c)提供办公桌椅、网络等基本办公设施设备;d)为乙方提供诸如产品方向、创业导师辅导等服务;e)帮助乙方对接投融资资源,促进乙方融资;f)为乙方提供其他类型增值服务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现状为乙方提供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浦项中心B座11层10个工位(附件1平面图标注的“独立办公室7”),工位的用途为科研、办公
a)甲方应保证为乙方提供的工位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b)乙方应于孵化期满后,将该工位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c)乙方交还甲方该工位应当保持工位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工位的正常使用
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基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作为对价,乙方同意以每月人民币12000元(大写:壹万两千元整)的服务费支付给甲方
服务费按月交付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个月服务费
以后每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月服务费
2月15日前支付2月22日到3月22日服务费,3月15日前支付3月22日到4月22日服务费,以此类推